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6-08-27

来源:中国人大网

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了部分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吸收采纳情况。其中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如下:

关于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2026年6月26日至7月25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收到515人次提出的1707条意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2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62条意见,另收到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的1800余条意见,来信37封。“总体来看,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做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间的衔接、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制度、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大对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黄海华说。

关于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2026年6月26日至7月25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收到1183人次提出的3494条意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42条意见,另收到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的2215条意见,来信45封。“总体来看,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妥善处理与招标投标法之间的关系、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大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保障力度、完善评审委员会制度、压实政府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廉政建设、强化对‘异常低价’中标和恶意投诉等行为的监管力度等方面。”黄海华介绍,在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和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江苏海门、广东江海、福建晋江等十多个联系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听取有关单位、行业和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建言献策,为修法工作提供了支持。